省社科规划办通字[2008]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08]18号)精神,现决定对我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时间 本年度检查项目:2008年以前(不包括2008年)立项的全部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检查的时间从现在起至12月15日。 二、检查主要内容 1.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是否按预定计划进行; 2. 经费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执行,开支是否合理; 3. 重要事项变更情况,是否有重要事项变更; 4. 阶段性成果情况,是否有优秀阶段性成果。 三、检查方法 1. 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须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样表请从全国规划办网站下载,网址:www.npopss-cn.gov.cn)。 2. 各科研管理单位可采取召开现场汇报会、邀请同行专家参加检查并当场评议等多种形式,对本单位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认真检查,掌握本单位项目研究的总体情况。对项目负责人所填《年度检查表》和《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认真审核,签署意见。 3. 我办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适时进行抽查。 检查工作结束后,各科研管理单位请根据检查情况(包括项目进展、重要事项变更、经费管理和使用、已完成项目的数量和质量、成果出版、获奖和宣传推广,以及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等)撰写年度检查综合报告,连同填写的年度检查表、审批表于12月20日前报到我办。 联系电话:0551-2606961, 联系人:陈德友
省社科规划办公室 2008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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