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度省社科规划课题撤项和终止项目名单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1-05-07 0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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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社科规划办〔2021〕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5年度省社科规划课题撤项和终止项目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1),具体要求如下:
1. 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并退回已拨经费。
2. 被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并追回剩余经费。
3. 经费追回工作由项目管理单位科研(技)处负责,于2021年6月底前将经费退回至省委宣传部账户,并按要求填写省社科规划撤项项目已拨经费退回回执;逾期未追回的,我办将从其单位承担的2021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经费中扣除。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向单位分管领导汇报,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到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
附:
附件1:2015年度省社科规划课题撤项和终止项目名单.xls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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