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1年省社科规划项目预留资金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1-06-11 11:14:4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111项省社科规划项目通过审核验收,办理结项。按照《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要求,对通过审查验收的项目拨付预留资金(预留资金为项目资金的20%)。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经费管理工作。

附件:省社科规划结项预留经费拨付明细.xls


 

 

省社科规划办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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