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撤项和终止项目名单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5-02-24 16: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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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社科规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对逾期未结项的2018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进行清理。11个项目未提交结项材料,予以撤项处理,其中安徽财经大学、淮北师范大学、蚌埠学院各2个,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安徽工业大学、合肥大学、巢湖学院、黄山学院各1个;13个项目结项材料未达到结项标准,予以终止处理,其中合肥工业大学、淮北师范大学、阜阳师范大学各2个,安徽大学、安庆师范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合肥大学、皖南医学院、安徽三联学院、安徽金寨干部学院各1个。现将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布,具体要求如下:
1. 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并退回已拨经费;被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并退回剩余经费。
2. 被撤项或终止的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的科研成果,不得在评定职称、申请奖励评优等使用。
3.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对被撤项和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因承担此项目而获得的各项荣誉、人才称号、专业技术职称和绩效奖励等;对未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科研管理人员,要予以问责。
4. 经费追回工作由项目管理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于2025年3月底前将经费退回至省委宣传部账户,并按要求填写《省社科规划经费退回回执》;逾期未退回的,我办将从其单位承担的2025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经费中扣除。
请各单位于2025年4月1日前将落实情况反馈至省社科规划办。
省社科规划办公室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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