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年省社科规划专项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5-05-15 17: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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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社科规划办〔2025〕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推动项目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拟对2020—2021年省社科规划专项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务必在2025年11月30日之前通过管理系统提交结项材料。专项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延期,未按期提交结项成果或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将作撤项或终止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向项目负责人进行传达,并进一步加强本单位省社科规划项目特别是清理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负责人发扬优良学风,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形成高质量成果。
省社科规划办公室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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