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部分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5-11-20 10:53:4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对我省部分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度立项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含重大转重点)、青年项目。
二、检查主要内容
1.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2. 阶段性成果情况。
三、检查方法与时间节点安排
1.此次中期检查通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进行,我办将通过平台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上参加中检,各科研管理部门注意跟进。
2.12月2日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完成本单位中期检查工作,包括对项目负责人在系统提交的中检信息进行审核,同时根据中期检查情况以及平台生成的统计数据,撰写本单位年度检查报告并上传。
未尽事宜请与省规划办联系,联系人:强惠玲,联系电话:0551-62606961。
附件:
省社科规划办公室
2025年11月20日

首页